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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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日常用语 设置中医医院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37001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台 收件人电话 029-33186800
收件人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 邮政编码 712000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审批结果样本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社会工建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或个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3.投资资金满足设置需要; 4.医疗机构选址合理; 5.医疗机构建设设计和医疗废物处理方案合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填写准完整,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填写准确、完整;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签字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具委托书,并附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设置医院可行性研究报告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内容完整准确,加盖公章。
选址报告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包括以下内容:(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建筑设计平面图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标注业务用房名称、尺寸或比例;建筑设计平面图显示的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布局、流程等符合医疗机构设计规范。
方位图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应详细具体,图文并茂,标明地理位置及显著地标。
医疗机构房屋土地证 2 纸质材料 复印件1份  必要  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医疗机构房屋土地证或房屋产权证: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用房,建筑尚未竣工的应有土地使用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建筑已竣工的应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属租赁关系的还需提供双方租赁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资信证明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信用中国出具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办医疗机构提供政府相关文件。
合作办医协议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合作办医的需要提供;原件,合作办医各方签字盖章。
营业执照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设置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由审批部门自行核验,无需提交。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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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186811
咨询网址:
http://zw.xixianxinqu.gov.cn/icity/icity/project/guide?code=d8030cd608daabaf836c6ec3af277bcf
咨询窗口:
118号窗口、121号窗口、122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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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18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