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发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发 | 日常用语 | 回乡证换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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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XK06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公安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咸公安局出入境大厅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证照批文可递送 |
到场办理原因 | 现场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部门的面见和询问、现场采集人面像 | ||
审批结果名称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沣新路3号西咸大厦(办理窗口:一楼出入境大厅1-7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以下简称香港、澳门居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已经过期的; (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持证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三)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遗失、损毁的; (四)需要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其他情形。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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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真实有效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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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工本费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收费标准:
10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50元人民币、5年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30元人民币。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十四条:港澳同胞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同胞回乡证。不经常来内地的港澳同胞,可申请领取入出境通行证。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