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备案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质量监督备案 | 日常用语 | 质量监督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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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XK13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质量监督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质量监督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能源路2011号西咸大厦裙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118号窗口、121号窗口、122号窗口、123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 (四)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 (六)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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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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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第六条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投资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