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地方级公益林区划界定 | 日常用语 | 全省公益林区划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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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QR24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需寄件人备注办理事项) | 收件人电话 | 029-33186800 |
收件人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 | 邮政编码 | 712000 |
邮寄说明 | 暂无邮寄说明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18、121、122、123)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申报工作。县级区划界定必须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基础上,按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要求和内容将国家级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
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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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17.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森林多方面功能的前提下,按照主要用途的不同,将全国林业区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对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采取不同的资源管理办法。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业要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要逐步改变现行的造林投入和管理方式,在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报账制的同时,安排部分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事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承担。加快建立公益林业认证体系。 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09〕214号)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制定本办法。第十条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申报工作。县级区划界定必须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基础上,由具有乙级以上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要求和内容将国家级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要确保区划界定的国家级公益林权属明确、四至清楚、面积准确、集中连片。区划界定结果应当公示。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