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 日常用语 | 划定矿区范围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XK11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7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划定陕西省矿区范围的批复 |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划定陕西省矿区范围的批复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办理窗口:118、121、122、123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探矿权人,且原则上为营利法人;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不涉及各类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4.具有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资源储量已经评审备案,地质勘查工作程度达到规定要求;5.勘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涉及探矿权有偿处置的已按规定完成处置;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调整的,根据新的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真实性承诺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法人代表人签名,承诺人盖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非油气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官网下载 | 无 | |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企业营业执照 | 3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采矿权出让收益处置缴纳情况证明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地质报告备案证明 | 3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地质资料汇交报送单 | 2 | 纸质、电子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关于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的初审意见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 3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