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县级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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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县级权限) 日常用语 涉路施工许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14001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局 实施机构(科)室 城管局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证照批文可递送
到场办理原因 原件核验
审批结果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结果样本 行政许可决定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社会工建窗口(118、121、122、123))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符合公路的远景发展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 2、规范美观,牢固安全,不影响行车视线和行车安全,不妨碍公路养护和公路设施; 3、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4、对公路、公路设施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还应当履行必要的涉路行为技术安全评价程序,安全评价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路政许可申请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主要理由; (二)地点(公路名称、桩号及与公路边坡外缘或公路界桩的距离); (三)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期限。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可提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4 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营业执照 4 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法人身份证 4 电子材料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法人委托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被委托人身份证 2 纸质、电子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设计方案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施工方案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14年修正本)第十六条: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事先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涉及第(二)、(三)、(五)项,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批准:(一)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 第三十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架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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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号窗口、121号窗口、122号窗口、12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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