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家庭贫困大学生一次性补助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计生家庭贫困大学生一次性补助 | 日常用语 | 计生贫困大学生补助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基本编码 | JF19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镇街计生窗口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辖区各镇街(办理窗口:计生窗口)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 2、本人属独生子女或双女绝育户子女且2017年被国家正规高校(二本以上)录取的大学生; 3、本人家庭确实困难,人均纯收入低于本地平均水平; 4、其父母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生育。
申报材料
此事项不需要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5月26日修订)第五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双女户夫妻的节育证明,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相关组织应当给予以下优待:(六)其子女被职业技术院校或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享受“雨露计划”政策或者贫困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优先安排其参加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扶贫等部门组织的各类技能培训;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