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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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日常用语 买卖国家二级野生植物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24001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收件人电话 029-33186800
收件人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 邮政编码 712000
邮寄说明 (需寄件人备注办理事项)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18号窗口、121号窗口、122号窗口、123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生态安全; (2)来源合法,去向明确; (3)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4)符合国务院和本市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单位关于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申请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关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的出售(收购)合同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所在地县级(或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营业执照 2 纸质、电子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八条: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186820,029-33186801,029-33186335,029-33186332
咨询窗口:
118号窗口、121号窗口、122号窗口、123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318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