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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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日常用语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目录名称 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税务局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主管税务机关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王寺街道-沣东城市广场1号楼沣东政务大厅(办理窗口:沣东办税服务厅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沣新路3号西咸大厦(办理窗口:市民中心办税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612366
咨询窗口:
沣东办税服务厅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89502198
投诉窗口:
沣东办税服务厅窗口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清税申报表 1 纸质、电子 原件2份  必要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官网下载 已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经办人身份证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规定当场受理;资料不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补正内容。 申请人自备 已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 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