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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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 住房公积金单位业务 | ||
实施机关 | 西安住房公积金西咸分中心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咸新区分中心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无 |
办理地点和时间 |
受理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金融一路与沣长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30米西咸新区创新大厦(办理窗口:公积金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 12329
- 咨询网址:
- https://zfgjj.xa.gov.cn/
- 咨询窗口:
- 公积金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
- 029-33585873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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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1、因单位合并、兼并重组等情况,涉事双方开户单位需将职工账户合并到一方单位账户继续缴存的,可申请办理“单位账户合并”业务,无需办理职工账户转移和单位账户注销登记。 2、公积金网厅签约单位,在单位账户注销之前,请先办理网厅注销登记业务。 3、单位公章印鉴已销毁或上交主管部门的,另需提交公章销毁或上交的证明资料(或要件资料由法人或负责人签章,并书面声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要件资料齐全,表册填写信息准确规范,且与公积金系统登记信息一致, | 官网下载 | 告知事项:单位发生破产、撤销、合并、分立等情况的,单位账户余额、单位暂存款余额均已清零的,单位经办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注销登记手续。销户原因为“其他”的,单位另需提交情况说明。 | |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信息应与已注销营业执照登记的法人或负责人保持一致 | 申请人自备 | 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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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