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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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质量监督备案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13001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质量监督书
审批结果样本 质量监督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办理窗口:118、121、122、123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一)经规划部门审核的建设规划总平面图; (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措施的资料; (四)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 (六)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第六条 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应当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投资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186820
咨询窗口:
118、121、122、123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318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