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咨询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咨询 | 日常用语 | 应保尽保,分类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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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FW07001000 |
实施机关 | 高庄镇便民服务室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社会救助科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关于政策咨询的批准文件 | ||
审批结果样本 | 关于政策咨询的批准文件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高庄镇 香榭二路与沣泾大道(东段)交叉路口往南约100米泾河新城高庄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窗口:综合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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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卡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户口簿 | 4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非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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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陕民发[2019]94号) 第二十八条 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当建立健全低保举报核查制度,设立低保咨询、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举报和投诉。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低保信访事项。对接到的实名举报,应当逐一登记、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