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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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个体工商户注销 日常用语 个体户注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23001000
实施机关 崇文镇便民服务室 实施机构(科)室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证照批文可递送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准予注销通知书
审批结果样本 准予注销通知书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崇文镇 崇文一路与崇文二路交汇处向东700米崇文佳苑-3区(办理窗口:4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办理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官网下载
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四)个体工商户;(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6203171
咨询网址:
http://zw.xixianxinqu.gov.cn/jinghexincheng/public/index
咨询窗口:
4号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620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