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满16周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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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满16周岁公民)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06001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公安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咸新区公安局出入境大厅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证照批文可递送
到场办理原因 现场采集人像及指纹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 沣新路3号西咸大厦(办理窗口:一楼出入境大厅1-7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表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官网下载 申请表内容完整准确清晰,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地、民族、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应与人口信息一致;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身份信息,应与原护照资料登记信息一致。
居民身份证 3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证件在有效期内,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证件在有效期内,真实有效;提供原件,部门留存复印件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1、

费用名称:

往来台湾通行证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电信网号码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收费标准: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张

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1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585911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358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