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基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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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基坑部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13001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咨询台 收件人电话 029-33186800
收件人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 邮政编码 712000
邮寄说明 需寄件人备注办理事项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社会工建窗口122、123号)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坑部分),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得规划条件书; (2)已确定施工单位; (3)有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咨询论证报告; (4)施工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安全管理措施; (6)已取得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证明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建设规模请按照规划许可证审批的规模填写,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及工期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土地出让合同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签字,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信息完整、准确,盖章签字清晰,内容前后保持一致。
规划条件书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真实有效 由政府部门核发 信息完整、准确,盖章签字清晰,内容前后保持一致。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签字,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信息完整、准确,盖章签字清晰,属于法定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还应提供中标通知书。
基坑支护图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图纸清晰,信息准确。 申请人自备 图纸清晰,信息准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清单 3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签字,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信息完整、准确,盖章签字清晰,内容前后保持一致。
综合管线图 2 纸质、电子 复印件1份  必要  图纸清晰,信息准确。 由政府部门核发 图纸清晰,信息准确。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必要  签字,加盖公章 申请人自备 签字,加盖公章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186332
咨询窗口: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社会工建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318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