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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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XK15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行政审批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台 | 收件人电话 | 029-33186800 |
收件人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 | 邮政编码 | 712000 |
邮寄说明 | 需寄件人备注办理事项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查同意决定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审查同意决定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西咸新区政务中心(办理窗口:社会工建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符合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满足防御洪涝设防标准与措施技术规定; 2.对河道堤防调蓄、水流形态、防汛抢险、堤防安全等无不利影响或影响较小,尚可采取补救措施; 3.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所有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背景介绍、工程规划设计文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等; 4.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要求,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5.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内容齐全、真实: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包含全面的洪水影响评估内容,评估结果应真实可信; 6.各相关部门意见一致:申请人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项目符合各项要求和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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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防洪建设项目申请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申请书提交后,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才能被受理。 | 申请人自备 | 项目概述,建设必要性,投资计划施工组织及安全保障措施,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编制和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需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提交。 2.报告需要详细描述项目的基本情况、周边环境、洪水历史和概率、洪水影响预测等信息。 | |
法人身份证 | 2 | 纸质材料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有效期内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同面 | |
工程设计图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加盖公章 | 申请人自备 | 设计图的图纸编号、设计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姓名、设计日期、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范围、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设计计算书、工程结构图等。 | |
营业执照 | 2 | 纸质材料 | 复印件1份 | 必要 | 有效期内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真实有效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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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第三十三条: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