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审批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审批 | 日常用语 |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机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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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XK06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公安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许可书 | ||
审批结果样本 | 审批许可书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科源一路503号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窗口:秩序中队)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材料真实有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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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申请书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1.登记并审核用户所交申请资料法定形式是否齐全 2.申请方、施工方所盖公章是否清晰,所填信息是否清晰、完整 3.用户提供申请资料内容与申请事项是否一致 | 申请人自备 | 无 | |
交通安全承诺书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1.登记并审核用户所交申请资料法定形式是否齐全 2.申请方、施工方所盖公章是否清晰,所填信息是否清晰、完整 3.用户提供申请资料内容与申请事项是否一致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真实有效 | |
交通组织方案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1.登记并审核用户所交申请资料法定形式是否齐全 2.申请方、施工方所盖公章是否清晰,所填信息是否清晰、完整 3.用户提供申请资料内容与申请事项是否一致 | 申请人自备 | (一)工程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方案,需体现工期、施工拟起止时间、夜间还是全天;封闭施工的,要说明封闭施工必要性; (二)施工道路交通组织措施后附交通疏导图:①(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交通现状及围挡所占道路的位置(复杂的方案建议使用航拍图标注)②交通组织:明确交通导改道路的宽度、隔离设施设置情况;③设施设置:明确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护栏、信号灯、警示灯、交通桶等)和警示设施的设置点位、数量、基本参数;④分流疏导:明确远端分流点位的设施设置,施工区域的疏导人员安排,①-④须在疏导图中体现 备注:参考国标GB5768.4-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4部分作业区) | |
有关专家论证意见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无 | 由政府部门核发 | 交通影响大的定义: (一)城市主、次干道需单方向封闭半幅以上(含半幅)车行道挖占施工的; (二)工程施工占用车行道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 (三)在城市中心交通枢纽或人口密集区周边挖掘、占用城 市道路施工的; (四)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 (五)其他对交通影响较大需要召开专家论证会的。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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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