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建设项目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退耕还林建设项目验收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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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QR24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9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
收件人姓名 | 西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收件人电话 | 029-33186800 |
收件人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 | 邮政编码 | 712000 |
邮寄说明 | 暂无邮寄说明 | ||
到场办理原因 | 不需要跑动 |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办理窗口:118、121、122、123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区县林业部门提交退耕还林检查验收请示
申报材料
此事项不需要申报材料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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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退耕还林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给验收合格证明。第三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县级退耕还林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对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奖惩。《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林退发【2018】54号)第三条 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县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由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在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退耕还林范围基础上,负责对本区域各年度任务面积在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二年和第四年,按照本办法开展县级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各年度任务面积在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三年,按照本办法开展省级检查验收。国家林业局负责对全国各年度任务面积在国家计划下达的第五年,按照本办法开展国家级检查验收。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