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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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日常用语 办理工程证、工规证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11001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需备注办理事项) 收件人电话 029-33186800
收件人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 邮政编码 712000
邮寄说明 暂无邮寄说明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18号窗口、121号窗口、122号窗口、123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土地权属证明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 纸质、电子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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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33186820,029-33186801,029-33186335,029-3318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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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号窗口、121号窗口、122号窗口、12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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