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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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XK11001000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机构(科)室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非法人机构 特别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法定办结时限 4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3 工作日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是否有中介服务 不需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申请材料和证照批文可递送
收件人姓名 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收件人电话 029-33186800
收件人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政务服务中心(自贸综合大厅) 邮政编码 712000
邮寄说明 (需寄件人备注办理事项)
到场办理原因 不需要跑动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窗口:118、121、122、123)
星期一至星期三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资料齐全,符合划拨目录,符合集约节约用地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申请书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由政府部门核发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所需时限 法定依据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最新修正是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常见问题

简版指南

服务承诺

到现场大厅次数0

咨询方式

咨询窗口:
118、121、122、123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3186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