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验收) | 日常用语 | 规划验收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QR11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沣西)工作部 | 实施机构(科)室 | 工程规划科 |
服务对象 |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证照批文可递送 |
到场办理原因 | 提交材料 | ||
审批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钓台街道 沣西新城管委会总部经济园区5号楼一层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窗口:26-27号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1.建筑单体符合经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图纸; 2.市政、公共配套设施、建筑基地环境已按规划审批要求实施; 3.对规划部门的承诺已履行; 4.符合其他规划要求; 5.分期开发实施的建设项目除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与项目建 设必须同步实施,且必须符合已审批许可的规划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 1 | 纸质、电子 | 原件1份 | 必要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
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