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日常用语 |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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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FW10001000 |
实施机关 | 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 实施机构(科)室 | 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是否网办 | 是 |
法定办结时限 | 12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
是否有中介服务 | 不需要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到场办理原因 | 学校初审后报送原材料至现场复审 | ||
审批结果名称 | 拨付资金 | ||
审批结果样本 | 拨付资金样本 |
办理地点/时间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沣新路3号西咸大厦(办理窗口:1901)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西咸新区所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受理标准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样/空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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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西咸新区所辖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 申请人自备 | 信息真实无误 | |
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西咸新区所辖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 申请人自备 | 信息真实无误 | |
低保家庭证明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西咸新区所辖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 申请人自备 | 信息真实无误 | |
享受特困救助供养证明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西咸新区所辖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 申请人自备 | 信息真实无误 | |
身有残疾证明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西咸新区所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 申请人自备 | 信息真实无误 | |
获得国家助学金贷款证明 | 1 | 纸质材料 | 原件1份 | 必要 | 西咸新区所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 申请人自备 | 信息真实无误 |
特殊环节
环节名称 | 所需时限 | 法定依据 | 是否收费 | 收费依据 | 是否计算在法定办结时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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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十一条:对在毕业年 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 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3.《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规定: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常见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