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

详细版指南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目录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实施机关 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 承诺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实施机构(科)室 行政审批部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上林街道 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政务大厅(办理窗口:社会工建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9-33585901
咨询网址:
http://zw.xixianxinqu.gov.cn/icity/icity/project/guide?code=cf237dee856b897c2e47e766a0401750
咨询窗口:
社会工建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9-33186835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受理标准 来源渠道 填报须知 样/空表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2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 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 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五、“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 六、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关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 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第二面由资格认定评议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 八、本表用A3纸双面打印。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1 纸质材料 原件1份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既往病史一栏,必须如实填写,在病名上划“√”,并写明患病时间。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教师资格。(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体检时间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由于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体检,造成不能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3)各种检验单随表粘贴。(4)此表请用A4纸正反印制。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各市教育局网站的认定通知。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