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本栏目接受个人、法人对全市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工作态度的投诉。
二、处理时间:一般信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对办理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请勿重复提交投诉。如果您重复提交,我们将只受理您若干投诉中的一个。
四、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本栏目管理人员有权对此删改并不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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